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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律师:你好,我想委托你起诉一起房屋买卖的纠纷

ask****532 广西-柳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2.03 10:04:26 2人阅读

韦律师:你好,我想委托你起诉一起房屋买卖的纠纷,怎么能找到你,和你见面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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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3 10:0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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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要依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对合同依法成立后的法律效果——当对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作出了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对合同的生效要作了规定。
上述两条规定,对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生效)进行了区分。
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另外,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移转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
3、没有进行土地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作为房屋所有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019-01-18 23:2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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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房产纠纷律师#

人民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则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您好,第二十条:(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第二十二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出卖人,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赔偿损失、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胁迫情形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如果您与对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第三方交付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没有欺诈。但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属于有效,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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