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律师您好! 请问: 1、重庆市住宅小区配建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已能够满足业主需求,现车库启用收费(物业替开发商代收),其中一部分业主没有租赁车位和购买车位,将爱车停在公共区域,物业要求租赁或者按照临停计费,但业主不租也不交临停费用,执意将爱车停在公共区域,请问物业是否有权阻止不让进小区? 2、小区公共区域原本未规划停车位,如果业主将公共区域作为停车位经营,是否需要上报城市管理和发改委批复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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