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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资产,还能办理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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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遇上什么纠纷了呢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综上,商品房现售要求卖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拥有一定的证明文件。同时国家对商品房现售的要求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但是有些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提高了标准,例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现售商品房,必须已取得商品房的初始登记的房地产证(大产证),没有取得大产证的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律视为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类型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二、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人交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的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交易行为。三、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1、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2、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取得预售许可证;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5、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以上。(二)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落实;6、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7、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三)商品房期房和现房销售的合法性按新规定,手续齐全的“合法”的期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而现房销售则未必,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人买这样的现房。除了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证二书,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但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购买时仍需要看“五证”“两书”。1、五证是哪五证《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两书是什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凡是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如房地产开发商等,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是出借于他人的,无论金额大小,如果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专业解答在我国,若房地产开发商公司遭受人民法院判定为破产,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相关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此类开发商经过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而宣告破产之后,他们的清算事务将由人民法院接手进行妥善处置,并且该开发商也应该运用其所有的破产财产来清偿债务。
专业解答在考虑购买尚未完工的住宅时,我们首先需要确认该房屋的销售流程及所有权状况是否清晰明确,同时也要关注其是否已经被银行设定了抵押权;其次,我们必须核实房屋是否拥有卖方所持有的产权证明以及出售该房产所需的各项相关资质证书;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有必要知晓该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若确实存在抵押情况,我们则需了解抵押期限及其解除方式;最后,若是通过拍卖行进行购买,我们还应核查房产的转让手续是否已经全部完成。
专业解答房地产领域合作开发纠纷的专业处理策略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司法审理程序如下所述:首先,当涉及不动产争议时,须向具有审判权限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且由于不动产纠纷属于特殊性质的案件,其诉讼管辖权应归属该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专属法院行使;其次,原告需提交详实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副本材料以供审查与核实;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法院将会予以受理并出具正式的立案通知书;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提交诉讼请求时,必须呈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至司法机关,并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为了确保当事人依法享有充分的诉讼权益,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起诉申请,法院将必须予以接受和处理;对于符合起诉要求的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而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也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则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专业解答房地产开发商应支付何种住宅登记费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费应由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承担。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是需要所有相关当事人联合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情形,那么相应的登记费用就会被确定为仅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那一方负责承担。对于那些涉及多个权利人都拥有同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费用通常将由这些共有(用)人根据相互之间自愿达成一致的原则来共同支付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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