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一般有哪些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当然,在房屋抵押市场上,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以内,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如果借款人在某一金融机构做了最高额抵押,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与一般抵押权相比。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以后,抵押当事人不必再为约定期间内发生的每一起债权去设定担保。因此,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以财务作为抵押向债权人抵押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也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因此,除极少数抵押物外,法律对抵押合同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中国《担保法》规定:土地使用权用权、房产、林木、运输工具、企业设备作为抵押物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此规定表明,凡以上述物品作为抵押物的,物抵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抵押不生效。对于法律未明确要求登记的,则不经登记合同也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专业解答房地产抵押登记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等。
专业解答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事宜,须按照地级市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所规定的部门进行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城市房地产或乡村(镇)、农村企业的工厂及其他建筑物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均需到地级市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所规定的部门进行办理。
专业解答抵押登记应在不同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机构办理;城市房地产或乡村企业厂房抵押需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部门办理;森林资源抵押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向运输工具登记部门办理;企业设备及其他动产抵押由财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什么材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解析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