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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己还完款两次了但过桥了,担保人还有责吗?

pub****760 湖南-益阳 抵押担保咨询 2026.01.29 02:18:26 327人阅读

债务人己还完款两次了但过桥了,担保人还有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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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担保合同约定。若约定担保范围仅针对最初借款,还完款后担保责任可能解除;若没明确,“过桥”形成新债务且担保人没明确反对,可能仍要担责。解决方案是先看担保合同条款,若有疑虑可和债权人、债务人协商明确担保责任,协商不成可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29 12:3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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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担保人是否还有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关键在于判断每次还款和“过桥”操作后担保合同的效力以及担保责任是否延续。以下为你分情况详细说明:

    若“过桥”后形成新的债务关系
“过桥”通常是指在旧贷款到期需要偿还,而新贷款尚未发放时,借助第三方资金来偿还旧贷款,之后再用新贷款偿还第三方资金。如果“过桥”后,债权人和债务人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未重新提供担保  :若担保人没有对新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根据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变更,担保合同也会相应变化。此时,担保人对新的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重新提供担保  :要是担保人在新的借款合同上继续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为新债务提供担保,那么担保人需要按照新的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若“过桥”未形成新的债务关系
如果“过桥”只是一种资金周转方式,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且担保合同也未到期、未解除:
  一般保证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债务人已还款两次但仍未还清债务,债权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实现债权),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在实际法律事务中,担保责任的认定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如果你能提供更详细的合同内容和事件经过,将有助于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2026-01-29 02:3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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