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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并变更登记,还可以追回吗

陈** 广东-东莞 房产纠纷咨询 2023.04.20 09:40:33 316人阅读

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并变更登记,还可以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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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则无法追回。
解析:
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则无法追回。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4-20 10:0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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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

    专业解答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会被法院查到的,对于离婚财产的认定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如果一方出现转移、隐匿等情况都是会查处的,并且会判定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024.09.10 22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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