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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对于未签合同协商解除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个问题,你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相关法律去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条款如下: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专业解答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未能满足职位要求,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补偿。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若违法终止合同,应支付等额赔偿金。劳动者主动解除或存在如未达到录用条件、严重违规、渎职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金。
专业解答"合同协商一致解除时,通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主动解除则无需支付。补偿金根据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三倍时,按三倍计算,最高不超过12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也需支付补偿金,但需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专业解答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协议解除按工作年限(不超12年)与月基本工资乘积计算;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除上述计算外,还需加医疗补助费;不胜任工作解除,也按工作年限和月基本工资计算;客观环境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同样计算;未按时支付,需额外支付50%。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协商解除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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