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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加班,咨询下超时加班费如何计算

郑* 江西-景德镇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1.22 17:39:07 25人阅读

我朋友是个外资企业的干部,现在他们公司经常加班还没有什么补贴,咨询下超时加班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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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针对超时加班费如何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2017-11-22 17:40:07 回复

一、这样的工作制度肯定不合法,你们属于三班两倒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也就是说平均每月工作20.83天,166.64小时,按规定最多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你公司严重超时了。并且,加班要严格按照劳动法41条规定的程序执行,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二,加班工资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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