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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辞职劳动者违约金支付情形有哪些

李* 浙江-衢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3.03.27 21:33:31 309人阅读

公立医院辞职劳动者违约金支付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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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违反合法的“约定服务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培训费用,同时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
如果员工和单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该职工不得违反,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该协议只对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有效,其它职工即使签了也对其没有约束力的。

2023-03-27 21:3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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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公立医院辞职违约金支付情形有哪些?

    专业解答公立医院辞职违约金支付情形包括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公立医院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立医院支付违约金。

    2024.09.07 1917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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