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社保转入深圳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参保所属的经办窗口提出转入申请。窗口受理人对参保单位提交申请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存在重复缴费的,参保人需选择退费时段缴费地,待转移部门完成转移的业务,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清退重复部分。
2、审核
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有7个工作日。
3、转出地办理
转出地接到同意接收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时间以转出地实际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转出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办事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4、审批
转出地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审批通过办理,有8个工作日。
5、结果
转移办结,记录异地缴费年限。
车辆异地办理过户的,要以迁入地的车辆管理所的要求办理落户手续。过户的二手车环保标准必须达到五级。
中断期间的社保无需补缴,就可以在新的单位或者新的就业城市单位参保缴费。
在深圳参保的,只需向用人单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女的需同时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用人单位就可以申报社保增员。
如果离开深圳到其他城市工作的,持身份证、社保卡返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返新的城市参保后,把社保转移证明交给社保机构,申请社保转移接续。
总之,离开参保城市到新的城市就业的,记住一句话:走时待走,就业续回。这样,您的社保前后缴费记录就可以连续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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