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拆迁,宅基地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有6个子女,拆迁是按户口,每人50平米安置,6个子女当中有2个子女有户口,我是晚辈有100平米安置,现在没有户口的长辈要我的购房面积,而且不配合签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您好,您爷爷只有权处分属于他的份额,您奶奶的份额有遗嘱从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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