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日 得知陈某想卖地一事约谈 经情况了解后双方约定缴纳30万定金后办理手续后支付余款 陈某在未交付定金前明确说明了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 但在缴纳30万保证金后(出于信任并未签订合同) 陈某在手续未办理时二次要钱 并在此过程又再次确定了可以办理过户 我们还让陈某再次去了解能不能过户 当晚陈某还打电话说可以过户 但是由于过户时间需要1个半月 要先给他多打270万再去办理后被拒绝 陈某自己提出退回定金 但原自承诺48小时转回后又拖延说至10月月尾 到了月尾依然再次拖延. 手头收集了陈某说可以过户的铁证以及包括当天晚上为了让我多打270万还再次跟我说可以过户(实际上过不了户) 为了拿到钱一直谎称可以过户 眼前钱是很难要回来了,想以诈骗罪 或 合同诈骗罪 处理该案 给陈某一个教训. 倘若报警 警方一般都不那么积极这个不用说也明白 所以想先报案后如果被拒再曝光给警察压力 力让警察出来受理不想通过打官司处理 这样陈某完全得不到任何惩罚且完全受益,不知这种情况可以这么做不 应该注意哪些?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