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邢台法律咨询 > 邢台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本人想咨询一下未决羁押制度具体是怎样的?

本人想咨询一下未决羁押制度具体是怎样的?

葛** 河北-邢台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1.05 10:18:33 8人阅读

本人有一个朋友由于一时糊涂犯了错误还没有定罪,想咨询一下未决羁押制度具体是怎样的?家人一直很担心。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邢台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邢台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 关于未决羁押制度如下
未决羁押是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前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羁押。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前应该被推定为无罪。未决羁押制度针对的是法律上依然无罪的公民。因此,与多数制度迥然不同的是,未决羁押制度包含着既容忍羁押,更限制羁押的鲜明矛盾,其理论基础因而不是单向度、同质性思想,而是由双向度、异质性的思想组成,包括了容忍性基础和限制性基础。容忍性基础包括客观真实思想、国家主权理论以及功利主义思想,限制性基础包括无罪推定思想、正当程序思想、权力制约理论以及人权思想。这两种不同的理论基础体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

2017-11-05 10:21:3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你好 关于未决羁押制度如下
随着我国社会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法治理念的不断加强,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如何最大程度的保障被羁押者的合法权利,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应当着力研究的一个重点,如今,随着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关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设立,我们应抓住这个契机,通过逐步建立完善的审查监督制度、强化替代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改变羁押场所的隶属关系以促进被羁押者合法权利的保障三个方面,不断的丰富和发展相关内容,从而逐步重构起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实现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

2017-11-05 10:19:33 回复

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性。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产权制度的最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具体定义?问题解答如下, 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7120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7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8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10782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