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其中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是从出生开始,死亡时消灭,其他非法人组织的主要是设立之日其开始,消灭时终止。
2、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享有的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在取得民事主体资格时取得,但是相比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法人,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范围、种类等都较狭窄一些。
1、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其中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是从出生开始,死亡时消灭,其他非法人组织的主要是设立之日其开始,消灭时终止。
2、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享有的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在取得民事主体资格时取得,但是相比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法人,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范围、种类等都较狭窄一些。
对于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的具体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的具体有以下规定:《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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