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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贾* 湖南-娄底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31 19:50:29 11人阅读

我想了解一下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吗,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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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2017-10-31 20:0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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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以上就是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吗的解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2017-10-31 19:52:29 回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形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一种,挪用公款三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的; 第二种,挪用公款五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性活动的; 第三种是挪用公款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r挪用公款罪和罪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客观上均为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r ( 1)主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虽然是故意的,但只是暂时使用,使用后要归还,而罪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r ( 2)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非营利性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即构成犯罪。r ( 3)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不满五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定罪。

您好,关于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
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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