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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房子出租给别人,墙面损坏,家具损坏,管理处维修评估3400元,我们要从押金里扣除。租房人不愿意,请问我们要如何处理?
房子被盗,并非是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毁坏的,一般情况下,房屋的修缮与维护应该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有义务为承租人提供完善的居住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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