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永川区法律咨询 > 永川区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

吴** 重庆-永川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2.11.18 04:40:15 423人阅读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

其他人都在看:
永川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永川区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规定如何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11-18 04:41:1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