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自把房屋改造把阳台改造做厨房把公用主水管,排污管封闭了。发现漏水.责任归物业还是归业主
一、查清漏水情况再做判断一旦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
2017-12-05 13:04:16 回复
一、物业私下更换业主主水管业主能够找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沟通未果的能够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部门反映,投诉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物业管理范围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范围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范围内违背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限定的做法,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做法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置。
第五十七条违背本条例的限定,建设单位私行处罚隶属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给业主导致损失的,依法承受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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