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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老宅基地上翻建新房,面积几乎扩大一倍

ask****322 湖南-长沙 宅基地咨询 2017.10.01 15:10:22 13人阅读

邻家老宅基地上翻建新房,面积几乎扩大一倍,现已挖我家倒塌房屋的屋脚裸露,且旁边3.7米的出路也挖了,未经同意也没协商好,从中已争吵几口,只因村部的偏袒,他们一意孤行,现将房屋建好了一层,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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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这是民事案件

2017-11-12 17:41:29 回复

超面积使用宅基地,仅有村委会的批准,而没有政府的批准,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超面积使用宅基地,仅有村委会的批准,而没有政府的批准,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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