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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离家太远,打算在外面租房子住,房屋买卖租赁该怎么租赁呢?该怎么办?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房屋买卖租赁这个问题,“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房屋出租又称为房屋租赁,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买卖租赁就是以上所说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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