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且于生产前办理生育登记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无常操作,可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5、《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二孩以上职工提供)(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生育保险办理时间及程序:
1、若是做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应在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可享受计划生育休假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2、若是生育女职工,应在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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