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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房屋租赁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是随着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用房的增加,其在实务操作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但两者无论是在法律性质上、还是在实务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我国合同法对租赁权合同关系作了专章规定,但对租赁权的转让未作明文规定,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租赁权转让的行为却大量存在。转租和租赁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由于两者都是基于租赁权而发生,同时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第三人,而且都存在权利义务的让与,在审判实践中极易混淆,因此明晰两者概念,并将两者严格加以区别,对于准确认定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017-09-11 13:0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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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情况属于房屋转租,而不是租赁权转让。
2,你所说的出租人以自己没空为由,让儿子与承租人及第三人签约,由于没有出租人书面授权,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所签合同无效,不具约束力。
3,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出租人已经同意第三人入住并收取了第三人的租金,因此,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可以推断:出租人对承租人将其所租赁的房屋再转租给第三人的过程、事实清楚、且接受。所以,出租人儿子是经过出租人口头授权,与承租人与第三人签约的,这样,通过间接证据和推理,可以得知: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以上是如何区分转租与租赁权转让问题的回答
2017-09-11 12:5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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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合法条件
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合法条件
二: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2020-12-08 08:26: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