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的情形:
一、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处理方式: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处理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约定以其为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并接受的除外)。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五、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六、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七、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八、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九、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十、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请求并行不悖
对于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各国立法及理论依据稍有差异。法国、日本、意大利、2002年以后的德国民法典和英美合同法均认可解除合同可与损害赔偿并存;而瑞士债务法一方面不承认合同解除情况下存在合同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则允许非违约方请求因合同解除所导致的信赖利益损害的赔偿。
我国立法及学理历来认可合同解除可与损害赔偿并行不悖。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在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并存的理论依据上,观点不一。观点一认为,合同解除后,合同已经溯及消灭,但是客观上确实存在损害赔偿问题,因此,在损害赔偿范围内对溯及效力加以限制,拟制合同尚未消灭;观点二认为,合同解除后,合同溯及消灭,进行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并存的亦为信赖利益的赔偿;观点三认为,合同解除后,合同并不溯及消灭,由于债务不履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合同解除后并不消失,可与合同解除并存;观点四认为,合同权利可划分为基础性权利义务和救济性权利义务,合同解除只是解除了合同中的基础性权利义务,并不影响救济性权利义务的继续有效,因此,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据合同中救济性权利义务的约定或者依据法律关于救济权利义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由此可见,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由于房屋差价损失属于履行利益,而不属于信赖利益,其是否属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尚存在争议。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