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未约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因此,在厦门市所辖区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但根据你们的陈述,你们的加班基数是按劳动合同约定最低标准计算,而不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一般实践中,虽然劳动合同约定了最低标准工资,但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可能远远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前提下,同时又无法举证证明工资具体组成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面临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标准计算加班费。
你好,关于最低加班费是多少有如下回答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加班费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有关规定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解决方法
1、与单位就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沟通。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需要稳定的收入同时也需要公平的收入。大多数情况劳动与单位沟通,其实就是个提醒。
2、拨打“12333”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根据语言提示,选择需要咨询的内容,进行投诉。一般对于基础劳动者而言,单位在没有合理解决的情况下,才会向相关部门求助。
3、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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