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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要素有哪些

廖** 福建-漳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18 22:53:24 365人阅读

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要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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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1、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为参与招收学生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
4、客观方面即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2-06-18 22:54:24 回复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要件为参与招收学生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构成要素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1.本罪主体要件:
主体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行为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是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这里徇私舞弊,是指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将不合格的人员冒充合格人员予以录用、招收,或者将合格人员应当予以录用、招收而不予录用、招收。
2.本罪主观要件。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本罪客体要件。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本罪客观要件:
(1)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2)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3)弄虚作假,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4)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入公务员、学生。
在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都是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1、本罪主体要件
主体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2、本罪主观要件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本罪客体要件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
4、本罪客观要件
(1)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2)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3)弄虚作假,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4)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入公务员、学生。
在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都是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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