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选择去社保局申请欠费部分全部个人承担缴纳;或者去社保局申请主动自愿放弃欠费部分;以及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或直接到单位,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原单位社保断缴后新单位不会为其补缴,只会重新进行缴纳。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网上查询:
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二、电话查询:
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
加自己所在市电话区号),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三、柜台咨询:
也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上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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