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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属罪具体由哪些构成

李** 安徽-淮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12 03:38:38 444人阅读

虐待部属罪具体由哪些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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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虐待部属罪由下列要件构成:虐待部属罪的主体要件为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客体要件即是我国’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客观要件即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的情节恶劣且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022-06-12 03:40:38 回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官兵一致是我军的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尊干爱兵是我军光荣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虐待部属的行为违反了我军的宗旨,严重破坏了官兵关系和上下级关系,侵害部属的人身权利,损害部队的内部团结。所以,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滥用职权是指超越职责范围,不正当地使用职权。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处于领导岗位的人员,亦即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着职务上的隶属关系,前者是后者的领导。隶属关系是根据有任免权限首长的命令建立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有意识地使被害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遭受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但行为人对虐待所造成的后果则是过失。对可能造成的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却不是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否则就构成故意伤害等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虐待者都是具有一定的扶养义务,在经济上或者家庭地位中占一定优势的成员。非家庭成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我军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军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人员,亦即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着职务上的隶属关系,前者是后者的领导。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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