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临汾法律咨询 > 临汾其他法律咨询 > 违约金与损失的主张可否同时主张

违约金与损失的主张可否同时主张

董** 山西-临汾 其他咨询 2022.03.30 15:27:10 487人阅读

违约金与损失的主张可否同时主张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临汾律师 其他律师 临汾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金与损失不能同时主张。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劳动关系中,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赔偿损失是指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违约金是指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劳动者同时存在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罗浩律师建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就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时候,劳动者应仔细核实是否属于法律规定应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您好,关于违约金和损失能不能同时主张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由上可知,对同一违约事实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