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违纪。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也以受贿违纪的共犯论处
1、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2、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3、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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