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红河法律咨询 > 红河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应该如何解释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

应该如何解释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

杨** 云南-红河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0.10.06 17:40:27 462人阅读

应该如何解释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

其他人都在看:
红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红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应该如何解释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情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论处。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也以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2020-10-06 17:42:2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