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他们单位上班的时候,由于机器出故障把我弟给伤了,就去了医院,所以我想问一下在工伤认定前医药费报销该由谁承担?
1.关于工伤认定前医药费报销由谁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由单位全额垫付(自工伤发生之日起至该职工伤愈为止),然后单位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将该部分药费报销。
2.如果单位没有给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医药费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在报销。
3.如果单位未在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30日之内为该职工申报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医药费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在报销。希望我的回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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