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运气爆炸呀最近,买彩票中奖了,不过要交税。那个买彩票中奖所得的偶然所得个税起征点是多少呢?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 (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进行捐赠,捐赠部分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偶然所得个税起征点一般是百分之三十。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除有特殊规定外,每次收入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取得该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实际上,税法列举的偶然所得是个人在非正常情况下得到的不确定性收入。
我国过去对个人所得的征税都没有明确规定过以个人偶然所得征税。自1988年9月起,才有关于对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偶然所得的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偶然性和多样性,会对确定征收范围带来困难。因此,除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得奖、中奖、中彩等所得外,其他偶然性所得的征税问题,还需要由税务机关依法具体认定。偶然所得个税起征点按照所得额的多少起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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