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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金计算全款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王** 安徽-淮南 合同违约咨询 2017.07.18 07:05:52 20人阅读

买房的房地产公司开发商违约了。所以想向大家了解一下,开发商违约金计算全款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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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违约金,二是已付房款利息。
一般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几的标准。例如,房价是10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是万分之一,并且逾期30天交房,则违约金为100万乘以万分之一乘以30天,结果是3000元。
关于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例如,房款是100万元,逾期30天,现行银行贷款利率为5.5%,则利息计算方式为,100万元乘以5.5%除以365天乘以30天等于4520元。
这样上述两项相加3000加上4520等于7520元,这就是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2017-07-18 07:1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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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
1、合同约定交房时间2014年8月30日(合同第九条);
2、房子总价为247569元,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2013年8月8日首付77569元,其余办理贷款;
3、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2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3(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这就是对于开发商违约金计算全款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回答。

2017-07-18 07:0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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