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芜湖法律咨询 > 芜湖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理赔中心江城分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理赔中心江城分公司

ask****263 安徽-芜湖 工伤纠纷咨询 2017.07.04 07:03:21 1116人阅读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理赔中心江城分公司,因修理工不小心弄丢了厂区内大门锁钥匙为依据,扣去修理工两个月工资

其他人都在看:
芜湖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芜湖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7-10-12 13:01:4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