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长治法律咨询 > 长治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 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算工伤么

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算工伤么

邓** 山西-长治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5.26 13:56:47 414人阅读

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算工伤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治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长治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下班途中突发脑溢血,算工伤么”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限定:工人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限定对“非本人主要职责”的认定,应当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奏效裁决为依据)。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上或工作路中突发疾病不隶属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限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突发疾病丧命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丧命的视为工伤。根据以上限定,员工在工作路中突发脑溢血,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要求,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突发疾病的情形,按限定不能作为视为工伤处置,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2021-05-26 13:58:4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能否认定为工伤

    专业解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工友突发疾病(非职业病)致死或48小时内救治无效死亡,视为工伤。疾病需与工作无直接关联或虽有关联但未即刻危及生命,48小时内病情恶化致死的情况也包括在内。工作时间和地点条件需同时满足。

    2024.08.18 1505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