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购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购房人签字确认,这是公民的权利。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生效。购房属于重大民事活动,建议最好由本人签字确认,避免纠纷发生。
2、如果购房人确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字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年自然人作为代理人,授权其代为签署购房合同。
3、只要有购房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签的行为就对购房者发生法律效力,购房合同即有效。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或房管局都会要求购房者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确认的授权委托内容,才为其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
您好,针对您的非本人签字成立的公司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非本人签字的材料一般来说均认定为无效,对本人不产生任何效力。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签字经过了本人的明确授权,或者第三人有足够理由相信签字人有权利代替本人签字,即: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在上述两种情形下签订的协议或书面材料应认定为有效。
同时,既然公司能够成立,说明已经满足了对公司设立的条件,经过合法设立登记的公司,公司本身是合法存续的法人主体。
律师建议:若确实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名下被设立了公司,可以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对相关文件上的笔迹进行鉴定,以证明非本人签订,从而可以要求工商登记部门对公司进行相应变更,同时被人还可以追究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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