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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劳动合同,只是简历表,现在干了三个月,要辞职,辞职报告都交了一个多月了,人家不批,说我来应聘的时候说的是长期,不让走
书面通知单位,固定一个月前向他们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离职就行
你可以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关系,到期后不批准可以直接走人
您好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
即使只干了两天,但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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