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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办公厅在29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你肯定可以在厦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顺便说下,如果你在外地有交的养老保险,最好一并转入厦门,到时候合并计算养老金。
2021-03-27 16:53: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