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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居住的公房离婚后非承租权人的配偶有何权利

周* 新疆-阿克苏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3.18 07:00:20 415人阅读

同居住的公房离婚后非承租权人的配偶有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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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不足5年
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居住的公房享有法定的居住权;在离婚后,可依法院调解或判决而享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所列的八 种情形下,不享有公房承租权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
居住的公房享有法定居住权。在离婚后,可以依协商、法院 调解或判决而享有公房承租权。一方承租的,对另一方可给 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2021-03-18 07:0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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