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性住房要申请需要家庭成员都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都是在上海长期实际居住的;
2、家庭成员人均的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
3、家庭成员人均的财产都在7万元以下的。
4、家庭所有成员在提出该申请前五年内是没有住房的或者没有将自己的房子赠送给其他人。只有家庭所有成员都满足以上的四个条件才有资格申请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据】
上海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所有成员需要同时符合下列四方面条件。
第一方面:居住及户口年限
(1)必须在上海市实际居住;
(2)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
(3)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有下列情况的,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一是7周岁以下的儿童,原户口在申请家庭户籍内的未婚现役人、海员、野外筑路、勘探等人员,不受户口年限限制。
二是7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三是夫双方婚前均符合户口年限的要求,结婚后一方将户口迁到另一方的,迁移的一方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第二方面:住房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第三方面:收入和财产
(1)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00元;
(2)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年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即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财产”是指申请家庭拥有的全部存款、有价证券、车辆和非居住房屋等资产,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即申请家庭财产/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第四方面:住房交易行为的限制
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过住房,也没有将住房赠与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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