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专业解答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对被执行的人的财产存款进行冻结、划拨等;将被执行人的收入进行扣押;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卖、拍卖或者查封;将被执行人的房产强制占领;延长被执行人执行偿还利息的时限等。
专业解答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强制医疗交付执行的相关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应该对强制医疗交付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强制医疗机构是否有依法收治当事人,公安机关是否有将当事人送到强制医疗机构执行,检查的方法包括实地检查,审查相关法律文书等。
专业解答最高人民法院是允许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虽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公民不能履行法律确定的个人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利对其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专业解答最高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行为。
专业解答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行政单位可以确定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没有申请复议或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催告,当事人在收到催告书以后也没有提出申辩,关键是还是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
律师解析 最高院关于强制清算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自行组织清算,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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