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父亲在家乡承包了十亩土地,承包期为10年,不幸的是在承包期的第五年,我父亲因病去世,我们村里的说要收回土地,请问土地承包合同继承不行吗?他们这样合法吗?
他们这样是不对的。继承人可就承包的土地进行土地承包合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17-03-03 19:11:50 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口粮土地承包,不存在继承问题,即不具备继承权,另一种是租用承包的非口粮田情况,或用途商业用途的土地承包,承包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在承包期范围内继承其使用权。如你是第二种,可以土地承包合同继承。
2017-03-03 19:25:5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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