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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加重后,不申报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吗?

范** 内蒙古-呼和浩特 工伤纠纷咨询 2021.02.04 23:02:21 406人阅读

工伤加重后,不申报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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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职工伤情变化的,满一年后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司法鉴定的结论对工伤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021-02-04 23:0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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