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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医院检查了6次B超,验血,尿检等等

186****9391 上海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02.14 14:50:41 175人阅读

我老婆在医院检查了6次B超,验血,尿检等等,都没查出来是宫外孕,最后大出血?如何追究医院过错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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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852427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2426条

这个现在具体情况是怎么样?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17-02-14 15:2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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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应该赔偿患者损失,无须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所以你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应客观地分析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虽然不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只要其对造成的损害结果存在过错,仍然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因为,医疗事故概念与民法上医疗过错概念并不等同,前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前者内涵远小于后者,因此构成医疗事故的,必然存在医疗过错,而构成医疗过错,则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尽管《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仅仅是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患者的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的损害承担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9-01-23 14:4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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