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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偷东西警察抓去抽血,录尿尿,验血,最后证明

苟** 辽宁-大连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05 07:01:20 371人阅读

被冤枉偷东西警察抓去抽血,录尿尿,验血,最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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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血、照相、验尿,这是警方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调查技术手段,只要调查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的,采集的相关信息对当事人没有影响。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2021-03-05 07:0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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