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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郑* 湖南-郴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17.01.30 11:00:42 151人阅读

最近才买的新房,需要装修,可是钱不够了,请问申请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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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如果是外地人,须有本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个人或单位按时足额的缴满1年以上,并且没有拖欠情况;
3、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信誉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或是一个家庭有多人都有购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只允许一人申请贷款;
5、出示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6、购房者自筹金额必须达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并且要可以支付首付;
7、要有抵押物或是用所购房子做抵押;
8、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先还清第一次贷款后才能办理;
9、购买这些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商品房、现住房、二手房、无产权住房、拍卖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明,如有配偶,配偶也要身份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配偶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丧偶的提供对方死亡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证明;
5、借款人用自筹金额已付房子首付的有关证明。

2017-01-30 11:0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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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和房屋装修贷款对比,它就胜在够便宜。
1、贷款人申请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公积金装修贷款的申请人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2017-01-30 11:1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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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以下几条: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2017-01-30 11:08:42 回复

合法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新房装修时,还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交房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能,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能,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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