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属于强制性的规范有:
①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有效期县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规定:人民在审理依本规定第2条(即发包方所属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见,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而以发包方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所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
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农业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对此,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4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互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
③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该土地承包合同对被代理人无效。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能否继承,要视情况而定。通常,要是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者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不过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继承。但通过招标等非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经营权,其合法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专业解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土地确权证之异同探析这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即为依法进行的确权证明。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乃是基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登记和发放证书这一基本原则,主要依据承包土地的合约、相关权利证书以及集体所有权入册的实际情况,从而进一步精确确定每块土地的具体面积以及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
专业解答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措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妥善处置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首先是协商。遭遇此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均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其次是调解。当事人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时,可以考虑寻求公正的调解组织或人士的协助来化解矛盾;第三是仲裁。若当事人对上述两种方式均不满意,或者协商与调解均未能达成双方认可的结果,则可选择向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是诉讼。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期限有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草地则在三十年至五十年内,而林地的承包期则在三十年到七十年内。针对具体的土地承包经营事宜,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合法合规。
专业解答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措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处理办法:1. 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当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争议出现时,当事人之间可通过友好洽谈以达成共识。2. 利用调解手段来化解纷争。若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或协商无果,也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3. 选择仲裁途径。在当事人拒绝协商或调解的情况下,他们有权提请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审理。4. 直接诉诸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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