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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死亡赔偿标准

黄* 四川-甘孜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1.17 02:32:41 339人阅读

201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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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0-11-17 02:3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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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起主体是案外人。债务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销、清偿,无权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而只能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执行异议来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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