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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八级怎么赔付?

ask****848 浙江-宁波 工伤纠纷咨询 2016.11.26 10:46:12 121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工伤八级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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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8级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019-06-01 09:45:39 回复

解答如下,八级工伤包括以下费用:第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第二、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第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第四、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五、注意如果单位没有买保险,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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