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蹂躏,只能算猥亵。因为我国刑法中明确蹂躏罪的受害人是女性,受害人是男性的话,只能评强制猥亵罪。但由于受害人不到14岁,不论其是男童还是女童,都定猥亵儿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限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限定从重处罚。
不构成犯罪。成年人与年满十四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少女是自愿的,则不构成罪;如果少女不是自愿,不管少女年龄是多大,都涉嫌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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